毒品類型犯罪的種類有哪些

毒品類型犯罪的種類有哪些

一、毒品類型犯罪的種類有哪些

從行爲的性質把毒品犯罪分爲消費型、經營型、持有型和破壞禁毒活動型四類。

其中,經營型毒品犯罪具體包括: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2、走私製毒物品罪;

3、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

4、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5、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第三百四十八條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毒品犯罪行爲的種類

1、緝毒警察掩護、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構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且應從重處罰;

2、強行給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癮的,成立強迫他人吸毒罪;

3、窩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財物,屬於窩藏毒贓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法條競合,應以窩藏毒贓罪定罪處刑;

4、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都有數量要求;

5、非法持有毒品的,不限於本人持有,還包括透過他人持有;

6、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時,無須知道誰是所有者;

7、因販賣而持有毒品的,只需定販賣毒品罪一罪即可,無須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8、明知他人實施毒品犯罪而爲其居間介紹,代購代賣的,即使沒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販賣毒品罪;

9、甲認爲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將數量較大毒品委託給乙保管時,甲和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10、行爲人對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販賣的,在量刑時無須重複計算毒品數量。

“涉毒”活動,從來就是我國嚴厲打擊的,甚至對於一些毒品行爲,《刑法》中還規定了有關的罪名,如走私毒品罪、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等。而毒品犯罪可以說就是所有毒品類罪名的總稱,其中就各個不同的毒品犯罪,要求的立案標準不同,客觀表現也不一樣,自然《刑法》規定的量刑標準也是存在差異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