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種類有哪些?

毒品犯罪的種類有哪些?

一、毒品犯罪的種類有哪些

從行爲的性質把毒品犯罪分爲消費型、經營型、持有型和破壞禁毒活動型四類。

其中,經營型毒品犯罪具體包括: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2、走私製毒物品罪;

3、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

4、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5、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

二、毒品犯罪行爲的種類

1、緝毒警察掩護、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構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且應從重處罰;

2、強行給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癮的,成立強迫他人吸毒罪;

3、窩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財物,屬於窩藏毒贓罪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法條競合,應以窩藏毒贓罪定罪處刑;

4、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都有數量要求;

5、非法持有毒品的,不限於本人持有,還包括透過他人持有;

6、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時,無須知道誰是所有者;

7、因販賣而持有毒品的,只需定販賣毒品罪一罪即可,無須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

8、明知他人實施毒品犯罪而爲其居間介紹,代購代賣的,即使沒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販賣毒品罪;

9、甲認爲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將數量較大毒品委託給乙保管時,甲和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10、行爲人對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販賣的,在量刑時無須重複計算毒品數量。

“涉毒”活動,從來就是我國嚴厲打擊的,甚至對於一些毒品行爲,《刑法》中還規定了有關的罪名,如走私毒品罪、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等。而毒品犯罪可以說就是所有毒品類罪名的總稱,其中就各個不同的毒品犯罪,要求的立案標準不同,客觀表現也不一樣,自然《刑法》規定的量刑標準也是存在差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