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職務犯罪的種類都有哪些?

郵政職務犯罪的種類都有哪些?

近幾年來,有很多政府官員貪污的案件逐漸的浮出水面,其中有一項就是郵政職務犯罪,這裏所說的郵政職務指的就是郵局,在郵政公司工作,所涉及的犯罪種類有很多種,今天我們就來具體的瞭解一下郵政職務犯罪的種類都有哪些?

一、郵政職務犯罪的種類都有哪些?

在郵政公司工作的,可能涉及職務犯罪的種類,這裏無法一一詳細列舉。只能列出一些常見的典型類型及其涉及的《刑法》條款:

第二百五十三條 【私自開拆、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罪】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在這個名詞裏面我們必須瞭解什麼是“職務”。“職務”在我國是一個內涵豐富的,內容複雜的組合性概念。

目前在我國的職務分類中主要有:法定職務、事定職務、執行職務、管理職務、決策職務、臨時職務、固定職務、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等等,我國的職務分類大典中記載有:8大類,66箇中類,413個小類,1838個職業。

在職務這個名詞中,所謂的“職”:就是職責、職權、職掌、這個職業就是“掌管”的意思。“務”呢,就是由職而產生的,所應承擔的任務、事務、也就是具有一定的“職”,就要承擔一定的事物,同時,根據職務的不同,相應地承擔的責任也不同。

職務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國家工作人員、企業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進行非法活動或者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破壞國家對職務的管理職能,依照刑法應當受到處罰的行爲的總稱。

小到私自拆開或者摧毀郵件,大到侵犯公民的隱私,是觸犯法律的,是要受到法律的懲罰的,現如今,職務侵佔權在我國的法律中也是尤爲重要的,其懲罰的措施也是根據實際情況來具體實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