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都有哪些類型

職務犯罪都有哪些類型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對於職務犯罪都有哪些類型

職務犯罪的類型有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貪污賄賂犯罪,在我國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個條文,規定了十二個罪名包括:

1、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賄罪

4、單位受賄罪

5、行賄罪

6、對單位行賄罪

瀆職罪在我國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條規定了34個罪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有七個: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罪

2、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搜查罪

3、刑訊逼供罪

4、暴力取證罪

5、虐待被監管人罪

6、報復陷害罪

7、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破壞選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