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毒品犯罪的行爲有哪些

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毒品犯罪的行爲有哪些

毒品犯罪是關於毒品方面犯罪的總稱,其中包括了不少具體的犯罪行爲,有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走私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等。那麼你知道《刑法》中具體關於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嗎?本站小編整理了有關內容,將在下文中爲您詳細解答。


一、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第347條);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條);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條);

(4)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第349條);

(5)走私製毒物品罪(第350條);

(6)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第350條);

(7)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條);

(8)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第352條);

(9)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第353條);

(10)強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條);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條);

(12)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第355條)。

二、毒品犯罪的行爲有哪些?

根據我國刑法,毒品犯罪包括以下行爲: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

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

3、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走私製毒物品;

4、非法買賣製毒物品;

5、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

6、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種植種子、幼苗;

7、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

8、強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

9、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

經過上文的講解我們清楚的知道《刑法》中具體規定了哪些毒品犯罪,同時毒品犯罪的表現行爲又是怎樣的。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夠爲您提供一些幫助。如果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他們會幫助你解決法律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