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逃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1.客體要件。

叛逃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安全,即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制度。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爲。

首先,必須是在履行公務期間叛逃,危害了國家安全的,才構成犯罪。若不是在履行公務期間叛逃,也沒有危害國家安全的,則不能構成犯罪。

其次,必須是擅離崗位叛逃,沒有離開自己工作崗位的,不可能成爲叛逃行爲。

第三,要有叛逃行爲,包括兩個方式:一是在境內履行公務期間叛逃至境外,二是在境外履行公務期間叛逃。

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是指在境內實施背叛國家、逃往境外或者在境外實施背叛國家的出逃行爲。具體表現就是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內或者境外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而且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造成了危害。

最後,叛逃行爲必須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故單純逃往境外或不回到境內等並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不成立本罪。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爲特殊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掌握國家祕密的國家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國家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軍人叛逃的構成軍人違反職責罪)。從中國國情以及犯罪的實際情況考慮,黨的各級機關、中國人民協商會議的各級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也應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本條第2款規定掌握國家祕密的國家工作人員可以成爲本罪主體,第2款中所稱國家工作人員,既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也包括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明知自己的叛逃行爲會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叛逃罪的認定條件,以及相關情況的處罰情況,涉及到犯罪事實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對照上述四種不同的構成要件,必須在相關構成要件成立的情況下才可以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