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傷應承擔多大的刑事責任?

對於輕微傷,當事人一般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需要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同時賠償對方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如果行爲人是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因其他原因只造成輕微傷的,按故意傷害罪未遂處理。

輕微傷應承擔多大的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難免是會遇到與他人發生衝突的情況,此時我們應當注意的是不要用武力來解決問題,要和平的協商解決,以免出現犯罪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