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鬥毆罪判多久,具體如何量刑

聚衆鬥毆罪判多久,具體如何量刑

聚衆鬥毆是一種嚴重破壞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爲,要是這種行爲達到情節嚴重的標準,那麼就會對其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進行刑事處罰。到底我國對聚衆鬥毆罪是判多久?關於這方面的內容,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解答。

一、聚衆鬥毆罪判多久

聚衆鬥毆罪,是指爲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衆人成幫給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爲。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衆鬥毆的;

(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衆鬥毆的。

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聚衆鬥毆罪如何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聚衆鬥毆一次,參與人數少、無人員輕傷、社會影響較小的,首要分子爲有期徒刑一年,積極參加者爲拘役或者管制刑;聚衆鬥毆次數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個月;輕傷每增加一人,根據損傷程度,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輕微傷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刑期增加六個月或者刑種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爲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種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輕傷每增加一人,根據損傷程度,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輕微傷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個月。

【個罪自由裁量權規則】

按本節規定對個案量刑時,合議庭(獨任庭)考慮人身危險性、社會危害性等綜合量刑要素,依第一百四十條量刑,可行使六個月以內自由裁量權;依第一百四十一條量刑,可行使一年以內的自由裁量權。

【緩刑適用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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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曾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被治安處罰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兩個以上情形的。

看完上文關於聚衆鬥毆罪的判刑內容後,你是否已經清楚我國對聚衆鬥毆犯罪是如何處罰的呢?司法實踐中往往會根據不同的情節,對聚衆鬥毆中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進行處罰。最高的時候可以判處十年有期徒刑。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