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員工判刑衡量標準是什麼?

非法集資員工判刑衡量標準是什麼?

近年來,在民間借貸領域,我國公安機關查處了大量的非法集資案件,給不少人挽回了經濟損失。很多非法集資案件的犯罪主體都是公司,裏面有些員工也參與了犯罪。這時,除了追究公司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外,還得對參與員工進行處罰。而我國非法集資員工判刑衡量標準是什麼?

一、非法集資員工判刑衡量標準是什麼?

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較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巨大”;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數額特別巨大”。

集資詐騙的數額以行爲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計算,案發前已歸還的數額應予扣除。行爲人爲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廣告費、中介費、手續費、回扣,或者用於行賄、贈與等費用,不予扣除。行爲人爲實施集資詐騙活動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歸還可予折抵本金以外,應當計入詐騙數額。參與了非法集資非法活動的員工,會被判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非法集資的概念是什麼?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1999]41號)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衆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爲。

綜上所述,大家要理解楚非法集資的概念,明確非法集資是犯法的行爲。而且,國家對於犯罪的人是必然會追究責任的,不要抱僥倖的心理。大家也不要覺得是單位組織的,自己作爲員工,應該去參與這個活動。但是國家規定,非法集資員工判刑也是必須的。所以,小編認爲,賺錢還是要守規矩的,不要老想着一夜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