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構成要件有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變相吸收公衆存款的行爲。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