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造虛假恐怖資訊罪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最新編造虛假恐怖資訊罪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編造虛假恐怖資訊罪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最新編造虛假恐怖資訊罪判刑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之一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秩序。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應當立案。編造出來的虛假恐怖資訊,必須經過傳播出去,讓公衆知道,才能製造恐怖氣氛,引起恐怖,進而擾亂社會秩序。只有編造行爲,如果未傳播出去,則不能構成本罪。但是,構成本罪,並不要求行爲人既有編造行爲,又有傳播行爲。

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爲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爲。

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於編造虛假恐怖資訊罪的具體量刑情況,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兩種量刑的情節,具體情況下是可以按照編造虛假資訊造成的涉案情節和後果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的,未達到立案標準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