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判刑後家人要還錢嗎?

一、信用卡詐騙判刑後家人要還錢嗎?

信用卡詐騙判刑後家人要還錢嗎?

判刑後還是要償還的,刑罰不能減免民事責任。該還的錢還是要還。即使被判死刑,也會變賣其遺留財產償還生前債務。

我國刑法規定,信用卡詐騙罪的幾種情形中將惡意透支列入其中。

何謂惡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具體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或者明知無力償還,透支數額超過信用卡准許透支的數額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髮卡銀行兩次催收後3個月內仍不歸還的行爲。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二、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使用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本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

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信用卡詐騙的行爲是會讓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損失,即使當事人已經之判入刑,那麼對於自己也是需要承擔起民事的責任,這樣才能減輕自己的罪行,所以,在犯了錯之後就一定要懂得如何認錯,如果情節較輕的,也是可以從輕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