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投資人款要得回來嗎?

非法集資投資人款要得回來嗎?

非法集資是詐騙犯常用的一種詐騙方式,它讓許多求財心切的市民被騙的血本無歸甚至傾家蕩產。非法集資的詐騙犯固然可恨,被逮捕後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受害者被騙的錢財又該怎麼辦呢?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關於非法集資投資人款要得回來嗎的問題。

一、關於款項能否要回的相關條例

非法集資人被抓,需要等待案件辦結,根據追回財物情況退賠。一般很難將全部集資款追回。具體適用的法律條文如下,供你參考。也可以委託律師介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九條被告人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繳、退賠的情況,可以作爲量刑情節考慮。 第一百六十四條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 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以及其它任何單位。 債權債務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這意味着一旦社會公衆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人自行承擔損失,而不能要求有關部門代償。

二、非法集資案件中投資人如何做到合法維權

現在越來越多的非法集資案件爆發,或由於資金鍊斷裂或控制人攜款潛逃等原因,導致投資人的資金無法兌付,而醞釀成集體性維權案件,在這種案件中,投資人應當如何做到合法維權,本律師談談自己在實踐中總結的若干經驗。

1,投資人及其家人心態的調整。

被投資企業不能兌付情況發生後,存在較長週期才能進行處理,而這種處理程序較爲繁雜,不可能存在立竿見影的效果,而且會有太多反覆情況出現。

第一,明確將自己的投資不能兌付的事情,告訴家人取得家人的理解與支援。

這種投資,一般都是家庭的主要資金投入,因此期望透過瞞透過拖延,是無法掩蓋的,因此主動向家人進行說明,取得家人的理解與支援,才能緩解投資人內心的煎熬。

第二,做好長期鬥爭的準備,這種不能兌付的情況一旦出現,要想出現結果,一般都需要三年五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處理。

無論是被投資企業的資金鍊斷裂還是資金被攜款潛逃,都需要長期的時間透過運作,才能進行回款,因此長期的心理準備是非常必須的。

第三,做最壞打算,做最好準備,逐步調整心態,才能在長期的維權中取得先機。

投資人一開始就將不能兌付情況看成資金全部損失,將未來的回款,看成盈利,這樣纔是積極心態,整天唉聲嘆氣,怨天怨地,不是健康良好的心態。

2、關注政府有關部門的資訊,依照其指示進行。

出現非法集資案件後,一般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都會組建專門工作小組妥善處理,在工作小組成立後,要及時知悉其發佈的資訊,按照其指示進行操作。

一般工作小組會做如下工作:

第一,要求投資人登記債權或投資款。投資人應當將自己的身份證明、投資合同和投資款項的支付憑證準備好複印件,及時提交。

第二、簽署相關和解或者兌付方案協議。投資人應當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決策是否簽署。

第三,發佈相關案件進程資訊。

第四,接待投資人並將投資人的訴求轉至相關政府部門。

3、關注或加入維權機構羣,積極掌握相關資訊

投資人加入某些維權羣后,可以及時掌握相關資訊,這些資訊中有些將有助於投資人回款問題的解決。

綜上所述,參與非法集資的受害者的權益是不受法律所保護的,雖然有法律註明會責令罪犯退回,可是這並不是人民法院所受理的範圍之內,除非詐騙犯主動退還。因此可見,非法集資的危害之嚴重。公民最好不要參加非法集資,很難保障自身權益,如果不慎加入,可以參考上文合理合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