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被詐騙可要求什麼賠償

一、受害人被詐騙可要求什麼賠償?

受害人被詐騙可要求什麼賠償

被詐騙可要求對方賠償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爲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詐騙的錢,可以透過以下方式索取:

1、依靠司法機關進行追繳。錢財在沒有被犯罪分子揮霍的情況下,最爲直接有效。

2、看犯罪分子是否有悔過之心,主動退賠。這種情況多是想爭取司法機關從輕處罰,如果犯罪分子能積極退賠,可以出具諒解書。

3、單獨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犯罪嫌疑人的財產

二、詐騙罪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怎麼寫?

1、首部應當寫明:

(1)文書名稱,即“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2)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2、正文應當寫明:

(1)訴訟請求;

(2)事實與理由;

(3)證明損失的證據等。

訴訟請求,應當寫明請求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賠償的項目和具體數額。事實,應當寫明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爲給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情況。理由,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寫明爲什麼應當電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承擔民事責任。證明損失的證據,應當一一列明名稱、種類及來源。

3、尾部應當寫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附帶民事起訴狀的份數;

(3)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或者蓋章;

(4)具狀時間。

其實,被詐騙可要求什麼賠償的這個問題,得看給自己造成了哪些財產損失,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是不能超過造成的實際損失的。造成的財產損失,這需要受害人自己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