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一般判幾年

一、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一般判幾年

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一般判幾年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工具罪,是指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行爲。《刑法》規定,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該款規定處罰。

二、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的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非法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資訊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工具罪】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關於非法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罪以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工具罪的規定,如單位犯這三罪的,要追究其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