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一萬判多久?

信用卡詐騙一萬判多久?

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電子技術越來越高超,接着微信、支付寶、信用卡等電子支付方式的出現,使人們的支付方式更爲快捷,出行更爲方便。但是在高科技給我們帶來便捷的同時,也給不法分子製造了犯罪的機會,爲我們帶來了不少煩惱。比如最令人心煩的就是信用卡詐騙罪,因爲其手段日益創新,給監管部門帶來不便。那麼信用卡詐騙一萬判多久?接下來請隨本站來仔細瞭解一下。

一、法律依據

第一百九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僞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爲。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行爲人實施《決定》第十四條第一款(一)、(二)、(三)項規定的行爲,詐騙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詐騙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這裏的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詐騙5萬元以上者。至於其他嚴重情節,主要是指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僞造後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進行詐騙,屢教不改的;因其詐騙行爲造成他人公私財物的巨大損失的;因其行爲造成惡劣的影響的;等等。

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以及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標準,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20萬元。至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犯罪爲常業的;屬於累犯、慣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個情節嚴重的情形的;因其詐騙行爲造成他人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利用詐騙財物進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爲造成特別惡劣的影響的;等等。

根據以上規定,信用卡詐騙達到一萬元應屬於金額較大,應當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立案標準

(一)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二○一○年五月七日

第五十四條[信用卡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使用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本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

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五條[有價證券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使用僞造、變造的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如上所述,對於信用卡詐騙一萬判多久這個問題已經有所瞭解了。現代資訊技術發展迅速,很多不法分子就透過網絡來進行犯罪。比如不法分子會僞造一個網站讓你登入進去,結果你的相關資訊就被竊取了,或者不法分子會僞裝成銀行的工作人員,誘騙你進行辦理信用卡等等透過各種新型手段來進行犯罪。爲了應對犯罪分子不斷創新的犯罪手段,國家相關體制也不斷在完善,但是法規的制定總是存在滯後性,所以我們日常也要多防範,防止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