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怎麼處理?

一、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怎麼處理?

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怎麼處理?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是一般以營利爲目的,積極爲他人偷越國(邊)境出謀劃策的行爲。按中國《刑法》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多次實施運送行爲或者運送人數衆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隻、車輛等交通工具不具備必要的安全條件,足以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在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中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本罪主要特徵:

(1)侵犯客體是國家對國(邊)境的管理活動。

(2)主觀上必須以營利爲目的,否則不構成本罪。

(3)客觀上實施了串連、拉攏、誘騙他人偷越國(邊)境,積極爲偷越活動進行策劃、聯絡,以及爲偷越活動創造各種便利條件的行爲。至於被組織者是否偷越得逞或是否受到刑事追究,都不影響本罪成立。

二、偷越國境罪客觀要件包括什麼?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爲。所謂“偷越國(邊)境”,是指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非法出入國(邊)境的行爲。其偷越國(邊)境的手段和方法可以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表現爲在不準透過的地點祕密出入境,有用船偷渡的,也有靠車馬或步行偷越的;有的雖然是在指定的地點透過,但僞造、塗改、冒用出入境證件或用其他矇騙手段矇混過關的,例如有人藏在進出國(邊)境的飛機、船隻、汽車裏,也有人藏在叫入境裝貨的集裝箱或行李箱中。

無論採取什麼方法,只要是實施了非法出入境等行爲的,都是偷越國(邊)境行爲。在這裏,需要注意的是,行爲人僅只是塗改、僞造了出入境檔案,還沒有進一步實施偷越國(邊)境行爲的,就不能構成本罪,而可能觸犯其他罪名,如僞造公文、證件、印章罪,對外國人入境後在我國非法居留、停留的,或者到不對外國人開放地區旅行的、都不能視爲偷越同(邊)境的行爲、不能以本罪論處。

組織運送他人偷越國境,構成刑事犯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偷越國境罪在客觀方面侵害的是國家邊境的管理規定,表現爲偷越國境,有嚴重的違法行爲。偷越國境的方式和手段是多種多樣的,可以使用輪船偷渡,也可以靠步行偷渡,還可以冒用他人的出入境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