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轉貸罪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高利轉貸罪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高利轉貸罪,是指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爲。目前高利轉貸行爲在中國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這種行爲嚴重地破壞了中國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那在實踐中,高利轉貸罪認定標準是怎樣的?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怎麼認定高利轉貸罪

1、客體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信貸資金的發放利率管理秩序。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爲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數額較大的行爲。換言之,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貸得金融機構信貸資金之後,以轉貸牟利爲目的,將貸款高利轉貸他人。本罪屬結果犯,只有在轉貸行爲取得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情形下,才構成犯罪,至於何謂數額較大,有待於有權機關作出解釋。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借款人,即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覈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而且以轉貸牟利爲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

二、高利轉貸罪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認定高利轉貸罪應注意的事項是:

1、本罪主體爲特殊主體,即具有信貸資格、已獲得信貸資金的個人或單位。這一點對確定本罪十分重要。如何確定本罪意義上的“借款人”,可以參閱1996年6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貸款通則》。

2、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以轉貸牟利爲目的。

3、本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對信貸資金的管理秩序以及金融機構信貸資金。

4、本罪的外在表現特徵爲: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貸得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後,以轉貸爲目的,將貸款高利轉貸他人。

5、本罪結果犯,有非法獲利並數額較大才構成犯罪。具體標準待定。

說到高利轉貸罪認定標準,其實主要還是要從構成要件入手分析。應該注意的是,根據我國有關金融市場管理法規,任何單位不得在央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幅度以上發放貸款,否則,亦屬違揹我國信貸資金髮放利率管理秩序的高利轉貸行爲。而按照規定,能夠構成此罪的其實也是特殊主體,即只能是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