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搶奪罪數額標準是什麼?

四川省搶奪罪數額標準是什麼?

我們國家現在的法律已經非常完善了,我們生活中發生的很多的問題一般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當中都是有的。對於犯罪我們國家的法律肯定是有相應的處罰標準的,對於處罰的標準也是有更新的。那麼四川省搶奪罪數額標準是什麼?

四川自6月1日起執行搶奪罪量刑新標準——

搶奪1200元認定爲“數額較大”

本報訊(記者 開永麗)從6月1日起,四川搶奪罪具體數額開始執行新標準。其中,搶奪公私財務價值1200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4萬元以上的爲“數額巨大”,25萬元以上的爲“數額特別巨大”。這是自2002年起時隔12年後,四川搶奪罪量刑標準的首次“大調”。

記者瞭解到,新標準執行後,對於6月1日後新發案件,四川將按照新標準來執行;而對於6月1日之前的案件,則將依照刑法中的“從舊兼從輕”原則,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

新標——

三檔標準均有較大上調

據記者昨(3)日從省高院獲悉,省高院、省檢察院於5月27日聯合印發了《關於我省搶奪罪具體數額執行標準的通知》,對我省搶奪罪具體數額執行標準作了新的明確規定,該通知自6月1日起執行。相比2002年出臺的執行標準中500元以上爲“數額較大”、5000元以上爲“數額巨大”、3萬元以上爲“數額特別巨大”,數額均有大幅度上調。

解讀——

不會引發案件數大幅波動

據省高院一名參與制定該新標準制定工作的人士表示,四川此次執行的新標準具體數額,是在去年11月最高法、最高檢司法解釋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最終確定的。“四川經濟發展水平在全國的排名情況,包括城鎮、農民居民可支配人均收入在全國排名情況等,具體有幾個不同指標來衡量。而新數額標準是否會引發相關入罪或出罪的案件數量大幅度上漲或下降,在制定標準時也經過充分的論證和考量。”該人士告訴記者。

背景>>>

2013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開始施行。相比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搶奪罪的數額標準作了重大修改。

據瞭解,四川新標準已於今年1月15日由省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透過,於今年2月26日由省高院審判委員會第7次會議透過,並於4月23日由最高法、最高檢批准。

對於四川省搶奪罪數額標準的問題我們是可以四川省當地的政府規定當中找到的,對於這個問題四川省政府調整到規定是1200元就可以成爲數額巨大的情況了。對於搶奪罪肯定是需要按照數額來進行相應的量刑的,所以說我們如果遇到了這樣的問題我們是需要看相關的法律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