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集資騙了怎麼辦

被非法集資騙了怎麼辦

集資和詐騙的這種活動在本質上是有區別的,而且國家基本上每一年都會將一些涉嫌非法集資的公司和單位,透過公共媒體向我國公民進行宣佈。除此以外,現在對於非法集資的宣傳力度也是非常大的,不管怎樣,即使普通公民一不小心被非法集資騙了,那麼最起碼應該知道生活中被非法集資騙了怎麼辦?


一、被非法集資騙了怎麼辦?

1、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非法集資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向社會公衆(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爲;

2、遭遇非法集資詐騙,建議報警;

3、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衆(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爲,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透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衆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

2)《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非法集資的常用手段

1、承諾高額回報,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暴利引誘,是所有詐騙犯罪分子欺騙羣衆的不二法門。不法分子爲吸引更多的羣衆,往往許諾投資者以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有些回報率甚至高達幾百倍。爲了騙取更多的人蔘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是按時足額兌現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後是拆東牆補西牆,用後集資人的錢兌付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祕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2、編造虛假項目或訂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將羣衆騙入泥潭。不法分子有的以種植仙人掌、螺旋藻、蘆薈、火龍果、冬蟲夏草,養殖螞蟻、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義,騙取羣衆資金;有的以開發所謂高新技術產品爲名吸收公衆存款;有的編造植樹造林、集資建房等虛假項目,騙取羣衆“投資入股”;有的以商鋪返租等方式,承諾高額固定收益,吸收公衆存款。

3、混淆投資理財概念,讓羣衆在眼花繚亂的新名詞前失去判斷。不法分子有的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絡炒匯等新的名詞迷惑羣衆,假稱爲新的投資工具或金融產品;有的利用專賣、代理、加盟連鎖、消費增值返利、電子商務等新的經營方式爲幌子,欺騙羣衆投資。

4、裝點門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應騙取羣衆信任。爲給犯罪活動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辦理完備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以實際經營活動掩蓋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採取在豪華寫字樓租賃辦公地點,聘請名人作廣告等加大宣傳,騙取羣衆的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貸員人頭熟、關係多等身份優勢騙取羣衆信任。

5、利用網絡,透過虛擬空間實施犯罪、逃避打擊。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務器設立網站或設在異地,發展人頭一般用代號或網名。有的還透過網站、博客、論壇等網絡平臺和QQ、MSN等即時通訊工具,傳播虛假資訊,誘騙羣衆上當。一旦被查,便以下線不按規則操作等爲名,迅速關閉網站,攜款潛逃。在潛逃前還發布所謂通告,要下線人員記住自己的業績,承諾日後重新返利,藉此來穩住受騙羣衆。

公民遇到這種事情的話,先不要說自己是否知道是屬於非法集資的案件,自己的金錢被騙了,當然要尋求公檢法機關的幫助,肯定是及時報案比較好的。所以,被非法集資騙了怎麼辦這個問題,這很好理解,報案是唯一的出路。受害者總不可能自己去找犯罪嫌疑人,要求犯罪嫌疑人把錢給自己退回來,因此只能報案,寄希望於公安機關儘快破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