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區別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區別主要在於:

怎麼區別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1、產生的原因不同。民事責任是平等主體間因違反了民事法律規範所規定的、或當事人所約定的義務而應承擔的責任。刑事責任則是因行爲人的行爲違反了刑事法律規範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2、適用的法律規範不同。在處理民事責任時,適用的是民事法律規範,如《民法典》、《民法典》、《民法典》等。在處理刑事責任時,則適用《刑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刑事法律的規定等。

3、承擔責任的形式不同。民事責任的承擔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刑事責任的承擔形式爲接受刑事處罰。

4、追究責任的形式不同。民事責任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則,由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後再由法院判決。刑事責任則主要由國家司法機關予以立案偵查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責任,在符合《刑法》規定的指定情形的,也可以由當事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