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1只槍支怎麼判刑,內容是什麼?

一、持有1只槍支怎麼判刑,內容是什麼?

持有1只槍支怎麼判刑,內容是什麼?

持有1只槍支判定的內容是:持有一隻氣槍不構成犯罪,不能判刑;

1、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爲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爲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構成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相關法律依據是什麼

非法持有、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都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持有氣槍兩支 就觸犯刑法了,在立案標準上,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罪主要有以下情形: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軍用槍支1支以上的;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以火藥爲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1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爲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2支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三、非法持有槍支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四條的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爲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爲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一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二百發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炸彈、地雷、手雷等具有殺傷性彈藥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持槍屬於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爲,一般來說持槍兩隻已經觸犯了法律將會被判處相應的刑罰。不僅會被沒收處理,還要處以相應的罰款甚至是拘留,嚴重的還會面臨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身邊有持槍情況出現的可以積極舉報,共同維持良好的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