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有什麼不同

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有什麼不同

故意殺人罪中常見的結果就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而在故意傷害的情況下,也是有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因此,很多人都分不清楚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針對這種情況,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大家介紹他們之間的不同。

一、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有什麼不同

故意殺人罪是行爲犯,只要行爲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爲,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爲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這兩種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傷害致死與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和傷害罪的既遂與故意殺人未遂兩種情況。容易混淆的原因在於每種情況中的兩種罪,都造成相同的結果,因此,必須準確掌握它們之間的區別。

傷害致死與殺人既遂在客觀方面都產生了死亡結果,但其主觀要件的內容不同,前者爲故意傷害他人,後者爲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傷害既遂與故意殺人未遂,雖然只產生了傷害結果,但其主觀要件的內容不同,前者爲故意傷害,後者爲故意剝奪他人生命。

如何判斷行爲人故意的內容,是一個複雜細緻的問題。必須堅持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既要考慮行爲人的認識水平、行爲能力,也要考慮作案時的客觀環境,作案的全過程。只有在把全部案件事實搞清的基礎上,才能準確判明行爲人主觀要件的具體內容。

二、相約自殺是故意殺人嗎

因行爲人均不具有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爲,所以對其中自殺未逞的,一般不能認爲是故意殺人罪;但是,如果行爲人受託而將對方殺死,繼而自殺未逞的,應構成故意殺人罪,量刑時可考慮從輕處罰;以相約自殺爲名,誘騙他人自殺的,則應按故意殺人罪論處。

經過上文的講解,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有什麼不同了吧。首先在主觀方面,前者行爲人要求是有殺人的意圖,而後者僅僅是想要傷害對方的身體,但卻不幸造成了死亡的結果。除此之外,他們之間最大的不同,也就是量刑處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