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判多少年

法律上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判多少年

法律上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判多少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正當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行爲。情節嚴重,是指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的手段惡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自殺等嚴重後果的情況。根據《刑法》條文規定,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罪體

主體 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行爲 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行爲是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這裏的非法剝奪,是指以強制等方法剝奪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剝奪方法包括:非法干涉公民正常的宗教活動;強迫教徒退教或者改變信仰;強迫公民信教或者信仰同一宗教的某一教派;非法封閉或者搗毀合法的宗教場所、設施等。

客體 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客體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這裏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指是否信仰的自由、信仰何種宗教、何種教派的自由等。

2、罪責

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裏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行爲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

3、罪量

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罪量要素是情節嚴重。這裏的情節嚴重,是指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手段惡劣,後果嚴重,政治影響惡劣等。

本罪客體要件是行爲必須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與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信仰這種宗教的自由和信仰那種宗教的自由,進行正當的宗教活動的自由等等。

國家憲法對於公民的宗教信仰的自由有着較強的法律基礎,因此自己需要多加註意有關規定,儘量減少自己的權益損失,但是最爲關鍵的是自己的宗教活動是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而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是在生活中有關的問題解決需要自己進行一定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