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根據刑事判決主文中的責令退賠內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

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裁判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爲。這是一種特殊的強制措施,由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按照法律文書的規定,強制被申請執行人完成指定的行爲。

能否根據刑事判決主文中的責令退賠內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嗎?

一、能否根據刑事判決主文中的責令退賠內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18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執行案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或移送執行的法律文書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人是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權利人或其繼承人、權利承受人;

(3)申請執行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4)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有給付內容,且執行標的和被執行人明確;

(5)義務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6)屬於受申請執行的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對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應當在七日內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二、哪些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一)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可執行內容的法律文書:

1.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2.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3.行政判決(裁定)書、行政賠償判決(調解)書;

4.支付令;

(二)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與調解書;

(三)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四)經法院依法審查並作出確認裁定的人民調解協議;

(五)經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的外國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

(六)法律規定的由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三、如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一、步驟:準備好強制執行申請書、原告的身份證明、判決書原件、判決文書生效證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進行執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後,強制執行申請就算是完成了。

二、申請強制執行的時間:在判決書生效之後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動履行義務的期限屆滿之後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

三:材料準備:

1.強制執行申請書,請參看網上的相應模板。

2.原告身份證明:同起訴的時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體個人的話,就是身份證複印件或者戶口本複印件,是公司的話則是營業執照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稅務登記證複印件等。

3.判決書原件,判決作出後法院都會送達或者通知前去領取。

4。生效證明:找審理該案的法官或者書記員去開具,證明該案判決已經正式生效。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執行機構

執行工作由執行員進行。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執行機構。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爲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你可以向被告人住所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