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死亡多久後屍檢?

刑事案件死亡多久後屍檢?

一、刑事案件死亡多久後屍檢?

刑事案件死亡一般7天左右後屍檢,刑事案件的屍檢問題,實質上是對屍體解剖,法律上未對具體時間做出限制,一切從案情需要和及時偵破考慮。

爲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解剖屍體,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讓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簽名。

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拒絕簽名的,偵查人員應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註明。對身份不明的屍體,無法通知死者家屬的,應當在筆錄中註明。

對已查明死因,沒有繼續儲存必要的屍體,應當通知家屬領回處理,對於無法通知或者通知後家屬拒絕領回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及時處理。

二、死亡法醫鑑定程序是什麼?

1、提出要求鑑定的申請。技術鑑定分爲申請鑑定和委託鑑定兩種,當事人提出申請鑑定,單位委託鑑定。申請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並提供相關的資料。

2、繳納鑑定費。凡要求進行鑑定的申請人或委託人,必須在突出申請的同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收費標準繳納鑑定費。技術鑑定機構在收取鑑定費後,必須向申請人或委託人出具正式發票。申請重新鑑定時,必須再繳納鑑定費。

3、受理立案。當接收申請人或委託人提出的書面申請和繳納的鑑定費後,即已受理立案,並應在受理當天起按有關規定進行鑑定的準備工作。

4、作出鑑定結論。鑑定人作出鑑定結論。

5、書面通知鑑定結論。鑑定結論一經形成,在規定時限內儘快以規範的公文形式發給申請人或委託人。

司法鑑定遵守的合法性原則是什麼?

這一原則在立法和鑑定過程中主要體現爲:鑑定主體合法;鑑定材料合法;鑑定程序合法;鑑定步驟、方法、標準合 法;鑑定結果合法五個方面。

1、司法鑑定機構必須是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經過省級以上司法機關審批,取得司法鑑定實施權的法定鑑定機構,或按規定程序委託的特定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必須是具備規定的條件,獲得司法鑑定人職業資格的執業許可證的自然人。

2、司法鑑定材料主要是指鑑定對象及其作爲被比較的樣本(樣品)。鑑定對象必須是法律規定的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法律未作規定的專門性問題不能 作爲司法鑑定對象。如我國現階段對司法心理測定(俗稱測謊)、氣味鑑別(警犬鑑定)等尚未作爲法定鑑定對象,其鑑定結論不能作爲證據。而且鑑定材料的來源 (含提取、儲存、運送、監督等)必須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

刑事案件調查過程當中存在着屍檢這一個環節,因爲有的案件並不能夠確定發生的原因就需要從屍體方面着手,但是屍檢需要有關部門的同意,公安機關要在屍體檢查之前做出這個批准的申請,同時還需要做屍檢的人的家屬簽字。這些都是必須經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