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自訴狀附帶民事賠償可以嗎?

重婚罪自訴狀附帶民事賠償可以嗎?

一、 重婚罪自訴狀附帶民事賠償可以嗎?

可以在重婚罪的自訴狀中附帶民事賠償,附帶民事訴訟,是指法院在審判被吿人犯罪行爲的同時,根據被害人或檢察機關的提起,附帶解決被告人犯罪行爲所造成損害的民事賠償的訴訟活動。依照中國刑事訴訟法,被害人由於被吿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重婚罪的司法解釋

1、從重婚者的主觀特徵來看,其重婚行爲是直接故意。這種直接故意表現爲: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關係未解除而又與他人結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2、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關係”僅是重婚罪侵犯的對象。第一種觀點直接混淆了犯罪客體與犯罪對象的區別。

3、重婚罪的客觀方面,就是重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實施的婚姻重疊行爲。即在同一時間內,重婚者存在兩個婚姻關係,前一婚姻關係是否合法,並不影響重婚罪的構成。

4、在司法實踐中,前婚不合法,後婚“合法”,正是新形勢下重婚者爲規避法律制裁而採取的一種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現形式。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重婚罪是可以以自訴的方式來起訴處理的,當事人可以提交對方的重婚證據,如存在在婚姻存續過程中,與他人再次辦理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是可以構成重婚罪,並追究相關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