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可以提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嗎?

一、職務侵佔罪可以提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嗎?

職務侵佔罪可以提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嗎?

職務侵佔罪的案件中,被害人不能直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二、職務侵佔罪立案標準

第十一條: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第一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第二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綜上,現行最新司法解釋關於職務侵佔罪的量刑標準爲六萬元以上(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數額巨大)。

職務侵佔罪的案件中,被害人是不能直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爲量刑情節予以考慮。但是,爲了充分保護被害人合法權益,還明確規定了,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然不能彌補損失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我們國家刑法當中規定的違法犯罪行爲是多種多樣的,購物侵犯人身自由的,也包括侵犯財產的,比如說職務侵佔罪在做的過程當中是不能夠提起附帶民事賠償的,這個板栗一句是在我們國家的地方法院關於相關的附帶民事訴訟範圍中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