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證據包括哪些

直接證據包括哪些
律師解析:直接證據包括事人的陳述,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人證言,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書證,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視聽資料,在特定情況下,能直接證明是誰實施了犯罪行爲的物證。
直接證據指的是能夠單獨直接說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