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直接證據包括事人的陳述,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人證言,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書證,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視聽資料,在特定情況下,能直接證明是誰實施了犯罪行爲的物證。直接證據指的是能夠單獨直接說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