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錢包不還是否構成犯罪

撿到錢包不還是否構成犯罪
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現實生活中拾金昧之也時常發生,更有甚者即便失主乃至民警找上門了,依然不承認東西是自己撿走的。殊不知,撿到錢包不還可能涉嫌犯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就涉嫌侵佔罪。比如失主找上門了,民警找上門了,仍然不歸還,就屬於拒不歸還,不僅違法,如果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