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訴(即打官司)需要到法院申請立案。2、需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內提起訴訟。3、法院審判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4、如果債權債務關係明確,適合督促程序的,可以申請支付令。5、如果是拖欠工資(勞動糾紛)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