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審查起訴通知家屬嗎

未成年審查起訴通知家屬嗎

未成年審查起訴通知家屬嗎

會,刑事案件,司法機關只在拘留、逮捕時通知家屬,在送入監獄之前不再通知家庭。如果犯罪嫌疑人屬於未成年人的,司法機關會在審查起訴、開庭時也通知監護人。

刑事案件審查起訴期限有多長

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期限爲一個月至一個半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

1、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2、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一般情況下是隻有在批捕逮捕的時候,纔會通知家屬,但是如果是未成年,那麼在審查起訴、開庭時也通知監護人。審查起訴也是有一定的時間期限的,一般情況是在一個月到一個辦月,但是如果有特殊的情況下,那麼是可以進行推遲半個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