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辯護詞

職務侵佔罪辯護詞

  辯護詞

審判長、審判員:

上海偉創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親屬的委託,指派範俊峯律師、陳亮律師擔任****的一審辯護人,辯護人對於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職務侵佔罪沒有異議,現根據事實和法律發表如下辯護意見,請合議庭參考:

一、被告人****屬於從犯

1、本案犯意是****提出來的,並且其他五人也是劉所帶來。

2、作案工具大力鉗、貨車等均是劉安排準備的。

3、犯罪實施過程也是劉負責安排的,特別是被告人****是在案發過程中受劉的安排而讓他人安排貨車放行,並刪除錄像資料。****並未與劉事先預謀,該共同犯罪屬於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的主觀惡性極小。

4、****之所以按照劉的安排去做,主要因爲劉是其上司,礙於面子及工作因素。

5、涉案贓物轉移、銷贓、分贓均與****無關,其自始自終並未分得任何款項。

6、本案的犯意、實施、工具準備、銷贓、分贓等行爲,被告人起的作用極小,因此屬於從犯,並且應該根據刑法的規定對其減輕處罰,而且減輕的幅度應該更大一些,畢竟他起的作用太小。

二、被告人****構成自首

1、林是屬於典型的一般自首,且在案發後很久一直在後悔之中,基於內心的真誠悔悟,在公安機關未掌握其藏身之處時主動投案。

2、從整個案件的偵查到起訴再到審判,從被告人的口供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發後能夠全部、徹底地向司法機關交待自己的犯罪行爲,說明被告人已經認識到犯罪行爲的危害性,有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願望。從今天的庭審情況來看,被告人能夠如實供述,認罪態度較好。

3、根據刑法的規定,****的行爲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的犯罪行爲本身比較輕微,辯護人懇請貴院對其減輕處罰,而且減輕的幅度應該大一些,這樣也會昭示更多的在逃人員自首,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三、被告人****是初犯,主觀惡性小,應對其從輕處罰。

被告人此次參與犯罪純屬偶然,屬於初犯和偶犯,系其沒有法律常識和對自己要求不嚴所犯下的錯誤。被告人極容易教育和改造好,因此建議法庭本着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對其從輕處罰。其以前未受到任何處分,工作業績也不錯。曾爲該公司作了很大的貢獻。(公司在勞動合同續訂會簽單上對其評價爲:傑出、工作能力強、有管理能力,能領導全班隊員認真完成警衛各項工作,責任心較強,能嚴格要求自己,職業道德好,團隊協作表現好)其涉嫌本次犯罪,主要還是法制觀念淡薄,照顧上司劉某的面子,如果沒有劉某,被告人可能不會走上犯罪道路,還有可能成爲一個對社會有用的好青年。被告人雖然利用職務之便,走上犯罪道路,但比起那些慣犯,或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來講,其主觀惡性不是很深。

四、本案社會危害性不大

本案作案次數僅爲一次,所盜竊的電纜也未給公司經營帶來嚴重影響,並且案發次日公安機關已經全部及時追贓並且返還給被害單位。從犯罪後果來講,本案沒有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犯罪行爲發生在單位內部。侵犯的也只是財產權,沒有對他人的生命健康及人身權利構成危害。

五、被告人表現一直良好

沙村村新圩村委會、泰和縣公安局沙村派出所開具有關證明,表明其家庭非常貧困,妻子患有精神分裂症,兒子年幼需要照顧,父母無經濟來源,生活十分困難,且上述兩家單位均願意對其幫教。被告人****沒有前科劣跡,主觀惡性小本案被告人劉XX在單位工作多年,對於單位保衛工作做出了很多貢獻。其不僅沒有任何違法情況,而且獲得單位的從充肯定。其在單位中人緣好,從不做違法亂紀的事,其主觀惡性不大,應當予以挽救教育。

六、被告人適用認罪程序審理

本案適用被告人認罪程序審理,根據相關規定,可以對其從輕處罰。

七、關於量刑細則

關於本案,《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有如下相關的規定:

(九)職務侵佔罪

1、構成職務侵佔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佔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對於從犯,應當綜合考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實施犯罪實行行爲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50%;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4、對於自首情節,綜合考慮投案的動機、時間、方式、罪行輕重、如實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辯護人認爲對照本細則,被告人****數額應該是巨大,則首先確定五至六年爲量刑起點(辯護人認爲根據具體情況認定五年比較合適),根據數額及其它具體情況,將本案基準刑確定爲六年比較合適,再根據本案的具體情節,用刑法總則中的從犯、自首情節進行調整,辯護人認爲從犯的幅度宜減少百分之四十、自首情節宜減少百分之三十,則基準刑減少百分之七十,減少後爲一年八個月左右。

八、其符合刑法修正案八中關於緩刑的條件

關於緩刑,刑法修正案八有如下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對照本案被告人****,其犯罪情節輕微,是在上司劉某的指使下從使了犯罪輔助行爲——開門、刪除錄像,未從事其它犯罪行爲;從投案到今天的庭審,悔罪表現非常好;其也是偶然受他人誘騙犯罪,本身並無強烈的犯罪動機,因此無再犯罪的危險;其所犯罪行也非暴力性的罪名,即使宣告緩刑,也不致於對所居住社區有重大不良影響。

因此,辯護人認爲被告符合關於緩刑的條件,辯護人懇請貴院對其宣告緩刑。

綜上所述,希望合議庭考慮到本案中被告人自首、從犯、家庭困難、在犯罪中所起作用很小、認罪態度很好、以及主觀惡性小等以上法定和酌定的從輕情節,爲使被告人****徹底悔過自新,懇請法庭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儘可能減輕對被告人****的刑事處罰,給其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使其能夠爲村裏和社會做出更多的貢獻,以彌補其犯下的錯誤!

辯護人再次懇請法庭對其宣告緩刑。懇請貴院採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

辯護人辯護意見發表完畢,謝謝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此致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上海偉創律師事務所

  範俊峯律師、陳亮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