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如何處罰

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行爲。關於它的處罰,基本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如果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條拐騙兒童罪
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一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
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如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