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可不可以獨立使用

附加刑可不可以獨立使用
律師解析:附加刑可以獨立使用。附加刑,指刑法規定,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罰金刑屬於財產刑的範疇,它是以強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交納金錢爲內容的刑罰方法。
【法律依據】
《刑法》第34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