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附加刑可以獨立使用。附加刑,指刑法規定,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罰金刑屬於財產刑的範疇,它是以強制犯罪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交納金錢爲內容的刑罰方法。【法律依據】《刑法》第34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