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棍聚衆鬥毆該如何定罪處罰

持棍聚衆鬥毆該如何定罪處罰
律師解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師解析:持棍聚衆鬥毆的對其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械聚衆鬥毆的是聚衆鬥毆罪的加重情節。
聚衆鬥毆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糾集衆人結夥毆鬥的行爲。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衆鬥毆的;
(二)聚衆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衆鬥毆的。
聚衆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