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判管制後再犯能否構成累犯

法律規定判管制後再犯能否構成累犯
律師解答:不構成。律師解析:判管制後再犯的是不構成累犯的。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後,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不會構成累犯,要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纔會構成累犯。
因爲累犯的成立條件是,行爲人後罪發生的時間在前罪刑罰執行完畢以後或者被赦免後的五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罪名的。法律依據: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