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由誰執行刑罰

刑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管制的期限,爲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因此,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執行。

管制由誰執行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