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醫時間有限制的嗎

根據罪犯病情決定保外就醫時間爲半年或一年。
根據《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和《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範圍》規定,對身患疾病的罪犯實行定期保外就醫制度。根據罪犯病情決定保外就醫的時間爲半年或一年。期滿前,原監獄、看守所應派員進行考察或調查,如果病情基本痊癒的,應及時收監執行。如果病情尚未好轉,需要繼續治療的,要依法辦理延長保外就醫手續,每次可以延長半年至一年。
在實際的工作中,對於執行保外就醫的罪犯及時收監的規定存在較大的漏洞。一些地方由於監獄、看守所未認真考察,而地方司法機關中又存在監督不力和互相推諉的情況,以致於保外就醫罪犯期滿沒有及時收監執行,長期滯留於社會的情況突出。有的或出現因未及時收監執行而重新犯罪的情況,給社會帶來諸多負面影響。

保外就醫時間有限制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