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證據不足如何做

刑拘證據不足的,會通知家屬進行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刑拘證據不足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