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被監管人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虐待被監管人罪需要以下犯罪構成:
1、虐待被監管人罪的主體限於特殊主體,即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
2、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
3、侵害的客體是被監管人的人身權利和監管機關的正常活動;
4、客觀方面由違反監管法規,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行爲構成。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
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虐待被監管人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