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犯罪嫌疑人可以請幾個律師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辯護人。也就是說一名犯罪嫌疑人可以請一至二位辯護律師,最多不能超過二人。因此,在刑事案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最多可以請兩位辯護律師爲當事人提供辯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爲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爲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一個犯罪嫌疑人可以請幾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