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衛是什麼意思

假想防衛是相對於正當防衛而言的,具體指行爲人由於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誤認爲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實施防衛行爲結果造成損害的行爲。
根據“二階層客觀刑法論”,犯罪是“違法”而且“有責”的行爲。違法事實層面又包括行爲、對象、結果、身份、不存在違法阻卻事實5個方面。
而正當防衛就是最爲重要的一種“違法阻卻事實”。也就是說,如果行爲人是爲了制止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因此而造成損害的,不是犯罪行爲、不負刑事責任。
但是,正當防衛的成立,必須以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客觀存在爲前提,如果行爲人誤以爲不法侵害存在而事實上並不存在的情況下實施了“防衛行爲”,就是假想防衛。
例如,甲看見乙、丙二人在草地裏扭打成一團,以爲乙在傷害丙,便用木棍將佔了上風的乙打暈,但其實二人是相約在進行“極限對抗”訓練。此時甲的行爲就是典型的假想防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爲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假想防衛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