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是指爲了實施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但由於行爲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實行犯罪的形態。預備犯罪是指行爲人僅在預備階段就停止犯罪。二者處罰不同: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未遂與犯罪預備的主要界限在於:行爲人是否已經着手實行犯罪。【法律依據】《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