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執行管制刑罰

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將判決書和執行通知書送到犯罪分子戶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安機關也可以委託犯罪分子戶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層組織或者其所在單位的保衛部門協助執行。在執行管制時,執行機關應當向犯罪分子所在單位或者所在地的有關羣衆,宣佈該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管制的期間長短、對犯罪分子的要求等。
根據《刑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還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如何執行管制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