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案件還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公安機關查明不構成犯罪,則應當立即就將當事人放了。如果案件是已經在檢察院批捕階段或者法院審理階段,查明案件事實證據不足或者不構成犯罪的,也應當立即釋放。《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