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是否就應該開除?

批捕是否就應該開除?
律師解析:不是,批捕還沒有經過審判,他只是嫌疑人,只有經過法院審判後判定他有什麼罪名才能是罪犯。按程序法院審判如果判定此人有罪,對他判定刑罰後要把判決書寄送給當事人的單位進行告知。單位然後要做出對這個人的處分決定,如果決定開除他就要將開除決定報送人社局,人社局同意以後將決定再送交財政局,財政局同意後纔會停止發放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