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遺失物是無因管理嗎

無因管理與拾得遺失物的關係是,拾得遺失物屬於無因管理的一種,通俗的無因管理是以佔據他人的所屬物爲目的的,與有因管理是兩個不同的對立面。有時,無因管理的行爲會構成違法犯罪的行爲。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條,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爲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

拾得遺失物是無因管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