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遺失物屬於無因管理嗎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爲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因此,誠實拾得人以爲他人利益之意思管理的,構成無因管理,不誠實之拾得人以爲自己的利益拾得以及認爲是無主物拾得的,不構成無因管理。拾得行爲以合法爲要件,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爲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管理事務不符合受益人真實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規定的權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實意思違反法律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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