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轉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據是《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五項,即違法行爲涉嫌構成犯罪的,轉爲刑事案件辦理或者移送有權處理的主管機關、部門辦理,無需撤銷行政案件。公安機關已經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應當附卷。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政案件轉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據是什麼